12月3日,值全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首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国际工程部积极贯彻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相关要求,按照集团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于总部948会议室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规宣传学习会。国际工程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陈志,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颖,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烈,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陶洪波,纪委委员、总工程师赵丽等在家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国际工程部副总经理杨榕主持,国际工程部中层管理人员,各部、室职工共计50余人参加了学习。
陈志在会上强调,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息息相关,宣传宪法,学习宪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陈志指出,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规定,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依法治国“四梁八柱”基石的重要成果。
结合宪法宣传日及国际工程部实际,陈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法制的思维来制定制度。在国际工程部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流程设置上,必须要做到程序合法化,制度可行化。二是以法治的手段来规范行为。在依法、依制度管理国际工程部事务过程中,在全体干部职工行为准则方面,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依制度办事;三是以法理的方式化解问题。在依法、依制度解决工作问题的同时,要依照法理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维持稳定,同时注重相应制度的补全、执行力的完善以及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学习会上,杨榕传达了集团《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介绍了次活动的主题,并对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了四点要求: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加强组织领导;三注重宣传实效;四强化工作保障。
风控管理中心主任乔志刚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案》,解读宣贯了此次修宪的重大意义: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二是把党的指导思想融入国家宪法;三是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战略步骤;四是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纪检监察室主任卢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解读,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这一重点,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这一监察对象全覆盖进行了详细解释,对“国家监督机关行政关系”、“政务处分类别”、“反腐败国际合作写入《监察法》”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宣贯。
会议要求,国际工程部总部各部室、各驻外区域、办事处、项目部要行动起来,按照“宪法宣传周”学习要求,积极响应集团“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部署,结合本次会议内容,动员全体员工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宣传学习活动。国际工程部负责党务、法务、宣传部门要做好本次学习的总结,多形式、大力度的开展宪法宣传周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此外,国际工程部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全体班子成员,各区域、部门负责人在内的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文/图:王霄】